农业部日前下发通知,认定全国50个县(区、市、垦区)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瓦房店市榜上有名。
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1号文件精神,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今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工作,遵循“以县为创建单位”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梯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农业部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经大连市农业主管部门推荐,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瓦房店市同全国50个县(区、市、垦区)一起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一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
近年来,大连市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力措施,促进了现代农业不断发展。水产、畜牧、水果、蔬菜、花卉五大优势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继续做强做大,农业综合素质不断持续提升,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2009年,全市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实现570.6亿元,比上年增长9.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725元,增长9.2%,历史上首次突破万元大关。瓦房店市农业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非常适宜种植、养殖产业发展。近年来,除传统的粮食生产外,瓦房店市的畜禽加工、水果栽培、蔬菜生产和渔业养殖等已发展成为优势产业,先后荣获“全国肉鸡养殖加工基地”、“全国十大果品基地”、“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出口基地”及“国家海参、对虾养殖基地”等称号。作为大连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瓦房店市现代农业在大连市乃至于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2009年,瓦房店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9420元,位居全省第三位。同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1.5亿元,位居全省第二位;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5亿元,位居全省第一位;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5亿元,位居全省前列;位列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第27位,居东北地区第一位;荣登2008年度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中小城市百强榜;在第二届辽宁省县级市生活质量排行中蝉联首位。2009年,辽宁省委、省政府向全省推广了瓦房店市发展县域经济大规划、大项目、大投资、大舰队、大和谐的 “五大”发展模式。
瓦房店市被认定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对进一步加强大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