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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加强农副产品收费监管降低物价水平

发布时间:2010-11-29  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摘要:新华网福州11月29日电:针对近期以来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现象,福建省泉州市物价局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收费监管,以降低物价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新华网福州11月29日电:针对近期以来物价水平持续上涨的现象,福建省泉州市物价局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收费监管,以降低物价水平,减轻群众负担。

泉州市物价局要求,要全面落实各项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坚决查处收取或变相收取上述费用的违法行为;对运载农副产品车辆免征通行费;对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农副产品经营的,自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以及卫生质量检验费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加强经营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包括对牲畜定点屠宰厂(场)生猪加工服务收费和农贸市场垃圾处理费的管理;对重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种养业大户的生产用电价格给予优惠;对涉及农副产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

另外,还要严格规范涉及农副产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包括动物产品检疫以及农业机械监理等有关涉及农副产品的收费管理工作,卫生监督收费管理等。

泉州市物价局表示,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网站、内部刊物、新闻媒介公布涉及农副产品收费项目及标准,督促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服务并收费等违法行为。对各种投拆、举报事项,加强协调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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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