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为稳定物价保民生 山东鲜活农产品免收通行费

发布时间:2010-11-30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摘要:据介绍,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同时,将马铃薯、 甘薯、 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新华网山东频道11月29日电(记者娄辰)为稳定物价,山东决定自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山东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贯彻国发〔2010〕40号文件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结合山东实际推出多项具体措施稳定物价。

据介绍,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同时,将马铃薯、 甘薯、 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

此外,山东省还将积极推广“农超对接”的供销模式,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减少流通环节,加强产销衔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