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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 居全国首位

发布时间:2011-03-14  来源:黑龙江信息网
摘要: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四项指标达到100%,包括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100%;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报销封顶线是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的县市区达到100%;即时结报的县市区

从黑龙江省卫生厅获悉,目前该省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居全国首位。新农合参合率达98.8%,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

目前黑龙江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四项指标达到100%,包括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门诊统筹达到100%;新农合统筹区域内政策性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的县市区比例达到100%;报销封顶线是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的县市区达到100%;即时结报的县市区达到100%。

2011年,国家将新农合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提高到20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15元提高到25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工资加大政府补偿、补助力度,以确保基层医改机构正常运行和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到位。

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两提两补”政策,做好基本改革,巩固新农合成果,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将新农合覆盖面和参合率分别稳定在100%和98%以上。扩大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新农合政策范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所有统筹地区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