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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吉林省政府网
摘要:  榆树市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榆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榆政发[2009]20号)和《榆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政办[2009]44号)。

  新农保工作,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民生工程,榆树市作为全国重点产粮大县,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国家试点极具代表性。榆树市是典型农业大市,农业人口109万,参保登记适龄人口约78万,60周岁以上人口约12万。按53%的参保率预测,约有41万人参保,约有12万人享受养老金。按新农保国家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意见,本级财政准备投入350万元,用于新农保入口补贴。

  榆树市高度重视新农保工作,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榆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榆政发[2009]20号)和《榆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榆政办[2009]44号)。

  2009年9月,榆树市在大坡镇西山村开展了新农保自费试点,大坡镇西山村是典型模范村,总人口3100人,适龄人口2024人,参保1063 人,适龄人口参保率53%,基金征缴65.4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人口338人,从2009年7月开始足额领到养老金,截止2010年末发放养老金 34.5万元。榆树市将继续推进新农保自费试点,加大新农保财政投入,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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