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将对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昨日,省农牧厅、财政厅印发《甘肃省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通知,以此解决制约甘肃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关键问题。
根据《办法》要求,省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奖代补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支持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专项补助资金。甘肃省力争到2015年,形成信息准确、合同规范、服务到位、运转协调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指导服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
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对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进行奖励;支持土地流转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土地流转经营主体扩大再生产;支持政策培训和宣传。
对全省土地流转工作突出的县(市、区),每年由省农牧厅、省财政厅联合考核后予以奖励。奖励资金重点用于进一步完善本县(市、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新建(或改扩建)土地流转纠纷仲裁庭等。每年以奖代补20个县,每县奖励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