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海口推行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凭证可享帮扶政策

发布时间:2011-08-04  来源:海口网
摘要: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和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备案,为劳动者办理就业或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打印 责任编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