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强化激励机制,切实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日前,我县调整现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从201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元。从2011年4月1日起,增加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档次,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每年5元计发。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高龄补贴。
为完善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强化激励机制,切实推进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日前,我县调整现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
从2011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元。从2011年4月1日起,增加16年及以上缴费年限养老金计发档次,对缴费16年及以上的参保人员,其月缴费年限养老金从第16年起按每年5元计发。从2011年4月1日起,对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人每月发放30元的高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