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朝阳县举全县之力,全力攻坚荒山绿化,共完成造林绿化16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1.7万亩、封山育林66万亩、飞播造林43.8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由2008年的36.8%提高到2010年的41%。朝阳县荒山绿化工作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先进县”。
2009年以来,朝阳县围绕“突破辽西北”“三年绿化朝阳”的重大战略决策,强化领导,科学部署,认真谋划,高效运作,特别是将造林绿化纳入项目建设考评体系之中,并加大了赋分权重,严格的项目考核与奖励机制的实施,成为各个乡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的强大动力。为保障造林工程的顺利开展,严格抓好项目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管理工作,及时足额拨付到林业主管部门,坚决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
朝阳县林业局作为荒山绿化工程的牵头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工程造林的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和项目管理等工作。在规划设计上,县林业局抽调精干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划工作中坚持“科学治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造管并重,在生态优先的同时,大力调整林业产业结构,结合坡地造林工程,大力发展经济林,做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最终实现林业产业的统筹发展。在造林方式上“三措并举”,即人工、封育、飞播相结合;在造林方法上“五管齐下”,即采取荒山造林、河滩绿化、坡耕地造林、村屯绿化、飞播造林和封育相结合;在造林季节上“三季齐攻”,即春季、雨季、秋季都有造林任务和造林重点,确保了造林绿化工程协调有序推进。在造林过程中,林业部门领导、技术干部吃住在所包乡镇,坚持全过程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每个重点造林地块都实行责任人挂牌制度,全力把好工程造林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按照项目造林的各项要求,严格检查验收,如实拨付每一笔造林费用,做到专款专用,做到事事围绕造林去想、去办,“绿灯”常开。
辽宁朝阳县三年造林绿化160余万亩
发布时间:2011-11-09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朝阳县三年造林绿化160余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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