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委关于印发辽宁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辽农农[2013]205号)及《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朝政发[2013]21号)等文件要求,全市上下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经过自愿申请、培训考查、媒体公示等环节,全市140家农药经营单位达到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要求,被授予“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匾,成为了朝阳市首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根据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的要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在经营中将做到“进货备案、定点存放、专柜销售、实名购买、流向记录”;其他经营单位不得经营高毒农药。其做法主要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委成立了朝阳市农药市场整顿领导小组,五个县(市)、两个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分层次、分区域、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安排和部署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朝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对全市农药市场整顿工作监督抽查的通知》(朝农监发[2013]2号)及《关于印发朝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审批条件及流程的通知》(朝农经发[2013]97号);还组织召开了由各县(市)区农经局分管副局长、监管股长及植保站站长参加的全市农药市场整顿及朝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会议。会上就市政府“两个文件”和省农委205号文件进行了宣贯,并对朝阳市农药市场整顿工作考核验收办法进行了说明。
二、开展宣传培训
结合农药市场执法检查,给农药经营者、蔬菜生产合作社及种植大户发放省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共计2万余份。在《朝阳日报》上刊登2期关于朝阳市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及购买农药注意事项、过期农药识别、农药安全使用等知识。在朝阳电视台、广播电台对全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宣传报道。邀请省植保站吕建军科长及沈阳农业大学纪明山教授讲课,主要培训《辽宁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农药使用基础知识》、《国家禁限用农药名单》、《农作物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等内容。经过考试,有140人取得了高毒农药经营上岗证。
三、严格核查把关
8月-10月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36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场所893个,清理整顿市场118个。在全市893家农药经营店中,有181家提出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申请。各县(市)区的审核、验收小组对申请高毒定点经营的材料认真审查;还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考核。经过考试、审查、考核等环节,140家经营单位取得了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资格。通过7天的公示,这140家经营单位取得了“朝阳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牌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