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乡、村各级主要领导挂帅,乡政府担负实施主体责任,区农委、住建委、财政局、规划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为便于统一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采取乡村集体申报为主、整村建设改造为主、农宅新建翻建为主、长久保留村建设改造为主的思路,并要求具备一定规模。
三、在全区80个未拆迁村中,计划两年内安排3个乡7个村2667户实施改造,其中农宅新建翻建2607户、节能保温单项改造户30户、综合改造30户。
四、2011年共安排2366户实施改造,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401户,完成计划的59%,其中农宅新建翻建完成1371户、节能保温单项改造户15户、综合改造15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