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旌德县实施完成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211.1965万元,省财政累加补贴资金0.6万元。补贴各类农机具1758台(套),购机总金额957.888万元,受益农户1217户。
该县采取十项措施确保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县财政局、农机局和各乡镇政府(乡镇财政所、农业站)联动的工作机制,与财政局联合成立购机补贴办公室,下设受理审核组、机具核实组、工作督查组,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分工明细,责任到人,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
二是深化政策宣传。成立5个宣传小组,利用科技宣传、乡镇集会等时机,对国家补贴政策和当前一些先进适用的新型农机具进行大力宣传,倾听农民心声,使农民朋友对购机补贴政策了解的全面细致,明确自主确定机型、自行与商家商议价格的补贴政策,激发农民自愿购机的积极性,营造了浓厚的购机氛围。
三是配备办公设备。配置农机补贴专用电脑2台,打印机2台,数码摄像头2个,添置打印耗材和办公设备,印制政策宣传材料,为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和网络管理系统配备了软硬件设备。积极选派人员参加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操作培训班,为补贴项目的系统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做好充分准备。
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实施启动前,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尤其是从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法规政策,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政策观念,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补贴操作程序办事。
五是提高服务水平。为提高农民对补贴政策的满意度,县局领导严格要求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购机农户,耐心讲解相关政策和程序,搞好咨询服务,集中办理阶段早上班迟下班,方便农民,提高效率,并为办补贴的农民当好参谋,树立农机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六是严格操作程序。严格遵照部省两级规定的十个工作步骤,按照受理农民申请―审核申请对象―确定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指导农民购机―核实补贴机具―统计建档上报的模式进行操作,不简化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操作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权。
七是开展质量监督。该县农机局与每个销售补贴机具的企业签订《经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承诺书》,常年监督补贴机具的供应、配套作业机具的配置和零配件的补充完善、补贴机具售后“三包”服务和质量,设立了质量监督投诉电话。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解决,有效维护农机市场秩序,保障购机农民的切身利益。
八是强化机具核实。对购买的补贴机具,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实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编号、喷漆、人机合影等。大、中型补贴机具由购机农民本人携带机具、购机发票到县农机局,由核实组核实,填写《补贴机具核实表》,购机农民本人签字;小型机具由核实组、各乡镇财政所、农业站安排专人共同参加入户对农民所购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并由购机农民在《补贴机具入户核实表》签字。
九是注重常年自查。组织人员不定时地对农民入户走访,实地了解或电话抽查补贴实施情况,抽查补贴机具是否是本年度补贴目录中产品,购机农户是否差额购机,是否已按规定标准享受补贴,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情况,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售后服务工作是否到位等,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到实处,补贴资金一分不少的落实到农民手中。
十是实行实时动态监管。将督查工作贯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全过程,对实施方案制定、补贴对象确定、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差价购机、补贴机具核实、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使用、补贴信息公开、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管,确保补贴工作阳光透明,强农惠农政策的规范落实,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