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即日起,我省食药监系统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进一步规范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按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监管原则,及时部署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要对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数量较大的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以及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对鲜肉和肉制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明确专人负责鲜肉和肉制品采购和验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禁从私屠滥宰等非定点屠宰企业采购鲜肉,严防不合格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
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严格监督整改。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