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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高陵县200万保障金保护蔬菜生产销售

发布时间:2011-12-22  来源:陕西日报
摘要:陕西省高陵县200万保障金保护蔬菜生产销售

    12月20日,西安德鑫农产品渭北批发市场里人头攒动,市场前的广场上整齐地摆放着5辆崭新的面包车。当天,高陵县在此举办芹菜销售宣传推介会,并购置了价值20余万元的5辆面包车,作为芹菜销售竞赛活动的奖品。针对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蔬菜集中上市高峰期,高陵县及时出台十条蔬菜生产销售保护措施,拿出200万元保障金,给菜农们打了一剂强心针。

    “高陵的大棚芹菜个大、质脆、丝少,市民普遍爱吃。今年的销售不成问题,我很有信心当上经销状元,拿到县上奖励的面包车。”蔬菜经销商宋双亮信心十足地说,他从事芹菜销售多年,主要销售高陵、三原、阎良、泾阳等主产区的芹菜,年销售芹菜不下15万吨。

    在今年我国农产品多次出现滞销的大背景下,高陵县及时出台十条蔬菜生产销售保护措施。其中县上建立的设施蔬菜价格和种苗推广补贴补偿机制力度很大,由县财政设立设施蔬菜价格和种苗推广补贴专项资金,确保每年保持在200万元。当某类设施蔬菜大量上市且基地收购价低于农户生产成本价的50%时,由县政府组织各相关乡镇和部门启动设施蔬菜价格补贴机制,对出售该类设施蔬菜的种植户按照实际种植面积给予适当补贴,有效地化解了蔬菜生产的自然和市场风险,避免菜贱伤农的情况出现。

    通远镇火电村六组村民李建政家种植了4棚芹菜,他说,“这两天芹菜价格能达到每斤3毛5,县上又出台了保障金制度,这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对种菜更加有信心了。”

    高陵县代县长范九利介绍说,除了保障金外,还实行了冬菜产销信息日报送制度、加大了“农校”、“农超”对接和“冬菜直销进社区”工作力度、开展外出宣传推介活动,组织开展“买冬菜、献爱心”活动等等,既让市民吃上放心菜,也保障了菜农的利益。据悉,在本次推介会上,共销售出芹菜50多吨,胡萝卜、黄瓜等其他冬菜20多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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