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从“家电下乡”成果看政策落实成效
“家电下乡”喜结硕果。我县自2009年2月1日启动“家电下乡”工程,截止2011年11月30日,我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数量达33761台,对应的销售金额为73181806元,发放财政补贴7613001.63元。实施这项政策取得了“农民得实惠、企业的市场、政府的民心、经济的发展”的效果。
政策落实大见成效。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能否强力拉动国内消费需求,工程设计的可行性、科学性是一面,政策实施执行的力度是另一方面,只有两者有机结合,才能赢得成功。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政策精神深入人心;二是商务、财政等多部门联动,携手推进,各级财政鼎力支持,国家财力切实保障;三是贯彻中及时调整政策,由原来的彩电、冰箱(冰柜)、洗衣机、手机四类产品扩大到电脑、空调、太阳能等更多产品,做到及时兑付,发挥财政杠杆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下乡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补贴发放的监管力度。
通过多管齐下、多措并施,这项惠民强农、扩大内需、拉动经济的政策得以很好的落实,并取得喜人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