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农质发?2011?12号)要求,今年,省农委确定了南京、扬州及常州市作为农业部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的被检市,每季度抽样一次,每次抽取30个样品,用于监测药物残留。
元月9日、10日,负责常州抽样工作的农业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济南)对该市进行了第一季度畜产品采样工作,采取猪尿、猪肉、禽肉各6份,猪肝、鸡蛋、牛肉、羊肉各3份,共计样品30份,涉及我市2家屠宰场、1家交易批发市场、3家超市和3家农贸市场。所取样品由济南中心负责检验,监测结果将由农业部统一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