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渔业资源,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渝北区自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在全区境内长江、嘉陵江、御临河等所有天然水域实施禁渔。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区上成立区农委、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为组成单位的“渝北区2012年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加强禁渔指导和监管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区渔政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禁渔工作。
“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对禁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管理思路、改进监管方式、寻求有效方法,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达到“江中无渔船,水中无渔具,岸上无河鱼”的禁渔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