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镇江市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源头监管信息的可追溯性,强化农资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意识,探索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镇江市农委将根据《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的规定和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决定建立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
该项工作2月底前完成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统一格式印制,3月份开始将免费发放到全市各农资经营者手中,4月底前完成在全市推行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统一格式工作,市农委将于5月份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落实进行检查,对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的,要按照《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