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全县选择13个乡镇,开展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面积达3万亩,通过补贴试点,建设3万亩水稻机插秧推广高产示范片。
二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服务组织为主体,与种粮户签订协议,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
三是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县级财政按每亩5元配套安排培训宣传经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配合农机部门验收并上报市级复核后进行下拨。
一是在全县选择13个乡镇,开展水稻机械化作业补贴,面积达3万亩,通过补贴试点,建设3万亩水稻机插秧推广高产示范片。
二是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服务组织为主体,与种粮户签订协议,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作业服务,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主体。
三是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县级财政按每亩5元配套安排培训宣传经费,补贴资金由县财政配合农机部门验收并上报市级复核后进行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