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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县新农合筹资补偿标准提高

发布时间:2012-02-22  来源:辽宁金农网
摘要:辽宁绥中县新农合筹资补偿标准提高

  2月13日,绥中县召开新农合筹资工作动员大会,今年三级财政对新农合的人均补助标准从去年的200元提高到240元,农民个人缴费从去年的每人30元提高到每人50元;补偿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勇、副县长刘戈参加会议。

  刘戈对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缴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二要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提高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三要各司其职,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新农合缴费工作任务。

  会上,通报了2011年绥中县新农合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个人缴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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