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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设立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进一步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发布时间:2012-03-08  来源:泾阳县信息办
摘要: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效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泾阳县今年设立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对医药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参合患者在正常报销补助之外给予二次补助。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效解决重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泾阳县今年设立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对医药费用达到规定标准的参合患者在正常报销补助之外给予二次补助。

该县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按照省市规定在新农合年度基金中按规定比例列支,对患一般大病单次住院总费用达到4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患乳腺癌等“八类特殊病种”疾病、参合年度内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单次住院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或多次住院、门诊治疗费用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的参合患者给予再次补助。新农合大病补助将患者医药费用由2万元到10万元以上分为五个费用段,分别设定30%、40%、50%、60%四个报销比例进行核算报销。参合人员年度累计补助最高可达30万元。

今年该县新农合大病补助基金占全年基金(扣除风险金后)的5%,约为650万元,预计可补助患者400人以上,人均补助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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