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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2011年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

发布时间:2012-03-13  来源:广西国土资源网
摘要:广西南宁市2011年超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

  近年来,南宁市将保护基本农田和耕地工作作为一项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最严格保护耕地的方针政策,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狠抓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了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2011年南宁市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约2147.43公顷。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了使耕地保护落到实处,市、县、乡三级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保护任务和目标。市政府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列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内容之一,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每月督查,年终交叉检查、排序通报,全面落实了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耕地保护工作责任制的实行,大大增强了各级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意识。

  加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完成南宁市所有乡镇102块基本农田保护牌的设立工作。同时,结合桂中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作,在宾阳县举办“保护国土.青年担当”主题宣传活动。宣传耕地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参与耕地保护意识,为落实耕地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严格实施规划。全面完成了规划近期耕地保有量61.49万公顷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1.62万公顷的规划任务,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制度。制定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投入经费统一制定制度内容模板,并实现在全市各乡镇国土所统一上墙,强化了制度管理和宣传。

  完善基础材料。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图纸、表册、划定文字资料基本齐全。保护区、片、块资料清晰,并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切实做到保护的具体位置和面积上图,并及时调整变更后的图斑和台帐。

  狠抓耕地占补平衡。2011年,南宁市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约2147.43公顷(约3.22万亩)。新增耕地均为平坡旱地和水田,土壤肥力水平达到耕地基本要求,并已种植了水稻、玉米、木薯、甘蔗等农作物,均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

  据悉,南宁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是耕地面积不少于62.5万公顷(93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2.62万公顷(789.3万亩)。据初步统计,南宁市2011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全市耕地面积约为68.733万公顷(约1030.1万亩)。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上图成果,2011年末南宁市实有基本农田面积约为53.768万公顷(约806.52万亩),超额完成了年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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