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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 最高补偿金额7万元

发布时间:2012-04-06  来源:燕赵都市报
摘要:患者住院治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住院补偿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部分县区还对参合住院患者使用中医药治疗的提高了5个百分点的补偿比例。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7万元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今年我市参合农民看病就医时将会得到更多保障。每个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缴费总额由去年的230元提高到今年的29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农民个人缴纳50元,最高补偿金额可达7万元。

  据了解,我市今年共有257.47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5.5%。筹资水平提高后,各县区对统筹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提高了住院补偿比,乡级最高达到85%,县级最高达到78%,市级最高达68%。

  患者住院治疗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和《河北省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的,住院补偿比例再提高5个百分点。部分县区还对参合住院患者使用中医药治疗的提高了5个百分点的补偿比例。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7万元。

  另外,今年我市八县三区全部开展门诊统筹工作,补偿比为村级40%-45%,乡级35%-40%,封顶线为80—100元。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将在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等6个病种的基础上继续扩大重大疾病救助病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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