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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资金达450万元

发布时间:2012-04-16  来源:大化县委宣传部
摘要:据了解,该县根据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对患大病的农民给予二次补偿,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扩大了受益面,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使参合农民更加感受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

    为切实减轻参合农民因病治疗带来的沉重负担,提高资金使用率,大化瑶族自治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对2011年一次住院费达 10000元以上并已按规定比例领取住院补偿(报销)的参合农民实施二次补偿,让新农合这项惠民工程切实给农民带来实惠。截至3月31日,450万元二次 补偿款已全部发放到1883位患病农民手中。

    笔者在该县新农合管理中心看到,前来报销住院医药费的参合农民络绎不绝。该县都阳镇武城村岩朝屯村民陆娜因病住院花去了近七万元医 疗费,原本条件不错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新农合为她家报销了49663元住院费用补偿后,暂时缓解了经济困难。这次该镇合管办的工作人员还通知她 来领取二次补偿金,这让她既意外又高兴。陆娜说,她得病花了近7万元,已经得到了一次补偿,今天又来领取二次补偿金9286元,她感到很高兴,给她解决了 很大的问题。该县筹措资金450万元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对象为2011年全年累计符合补偿住院费用达10000元以上的参合病人。补偿办法以二次补偿对 象在新农合可补偿范围内的自付费用作为计算基数,由计算基数乘以50%即可得到二次补偿的实际补偿金额。二次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后全年累计补偿不得超过 70000元年度补偿封顶线。

    据了解,该县根据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情况,对患大病的农民给予二次补偿,实施新农合二次补偿,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扩大了受益面,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使参合农民更加感受到合作医疗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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