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蔬菜流通网络,日前省商务厅出台相关意见,规范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建设,促进蔬菜便利进城,缓解蔬菜卖难买贵。其中,公益性直销菜市场以供应大路蔬菜为主,品种不少于30种,蔬菜销售价格应低于同期周边菜市场的10%以上,向农民收购蔬菜价应高于同期蔬菜经销户收购价的10%以上。
据了解,作为“放心菜”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公益性直销菜市场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场地、规划建设并指定管理主体,免收摊位费、管理费等费用,通过招标等方式,择优选择有经营管理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产品流通企业开展经营,实行蔬菜从田间到市场的直供直销,最大限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根据城市人口和区划,原则上按每个市辖区规划1个至2个或每10万城市常住人口规划1个约800平方米的公益性直销菜市场标准建设,优先在中低收入群体聚居相对集中且具备场地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
意见对经营主体资质提出了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有蔬菜基地300亩以上,每天能供应6种以上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大路菜。其中,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将是优先考虑的对象。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则要求有蔬菜基地500亩以上,每天能供应10种以上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大路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