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蓬溪专刊记者 唐红梅)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1-3月,蓬溪县共有19217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住院补偿,累计补偿3886.62万元,人均补偿2022元,报付比达59%。与2011年同期相比较,补偿人次增加了7057人,累计补偿金额增加了2252.1万元,人均补偿提高了678元,报付比增长了17个百分点。
今年,蓬溪新农合已覆盖全县31个乡镇495个行政村,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参合农民已达到596423人,参合率达95%。参合农民个人筹资29821150元已及时足额缴存至县财政新农合基金专户,圆满完成2012年参合筹资目标任务。该县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为290元/人,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为24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筹资为50元/人,基金总量将达到17400万元左右。同比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提高了40元/人,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提高了20元/人,基金总量增加3100万元左右。
今年,蓬溪按照省、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出台了2012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参合农民的补偿受益水平大幅提升。一是提高了报付比,一般乡镇卫生院的报付比为90%,县级医院为80%,县外市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0%,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为55%,县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为45%,分别比2011年提高了10%、10%、5%、5%、5%。二是提高了封顶线,2012年的封顶线(全年个人累计补偿)为12万元,是2011年的2.5倍,是2006年新农合运行之初的12倍。三是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收费项目,将现有门诊就医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元。参合农民发生的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部予以报销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