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新农合了就是好!我住院多亏得到了新农合补偿七万多元,要不然我一个打工的生病了怎么负担得起呀!”泸州市泸县得胜镇龙阴沟村8组村民童士禄激动地对笔者说。
据笔者了解得知,童士禄在广东省打工期间突发脑溢血,在广东中山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共计136753.3元,出院后在泸县新型农村合作管理中心第 一次报销50000元,二次补偿20513元。他是我镇开展新农合工作以来,累计报帐最高的一个。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从2011年5月11日开 始调整,降低了起付费,提高了报销比例,提高了全年报销封顶额,单次住院超过5万元的还给予二次补偿,切切实实减轻了农民如愿治疗负担,给农民带来了实 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