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月光)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对促进农业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设施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有示范、带动、推动等作用。海南日报 记者从省农业厅获悉,根据国务院日前下发的《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我省推出多项实实在在的措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为农业绿 色崛起提供支撑。
这些措施,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等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菜篮子”产品生 产扶持资金;龙头企业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和推介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原产地标记、农产品地理标志,并给予适当奖励;鼓励龙头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并享受当地政府人才引进待遇;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龙头企业就业,对符合基层就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