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近年频繁发生严重水旱灾害,而各地为资金所掣肘,对农田水利设施投入不足。省政协委员吴欣近日呼吁政府在部分中小型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上尝试“民建公助”这种新形式。
吴欣说,就我省的情况来说,农田水利设施多建于上个世纪。这些设施在抗御旱涝灾害中,曾发挥了巨大的抗灾减灾效益,凸显了水利基础设施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要保障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水利设施却面临年久失修的局面,设备损坏严重,已不能满足抗旱减灾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点:一是各级财政缺乏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镇村缺少维护资金,无法进行管护,农民个人更负担不起管护的责任。二是由于缺乏新的管护机制,一些水利设施“建而不管”“用而不养”的现象尤为突出;三是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人才流失严重。四是部分群众片面地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应由政府投入,出现了农民不愿意出资、出工进行管护的现象。
吴欣认为,各级政府除了要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外,对一些小型水利设施,如:机井、沟渠等,可采取农民筹资自建,政府补助的方式。可在管理上可以承包给农民个人,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使用上可采用有偿使用方式,谁投入、谁得利。这样可以减轻政府压力。这种做法可又在拓宽筹资渠道,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同时,形成各级政府都重视水利、广大农民关心水利设施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