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流通环节管理。
1、不得从疫区购入羊只及其产品,一经发现,全部罚没,进行无害化处理。
2、购入羊只须有产地检疫证明、免疫证明及运输消毒证明。
二、规范免疫程序
1、购入羊只须在15日内全部进行规范免疫。
2、育肥羊户应有《动物免疫户口薄》。要求登记内容真实、详细、准确。
3、出栏上市育肥羊须有所在乡镇畜牧站出据的免疫证明。
三、强化消毒灭源工作
购入羊只入栏前须对饲养场地彻底消毒,之后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直至出栏。
四、健全追溯体系
育肥羊在进行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免疫后必须佩戴二维码耳标。
五、对育肥羊防疫实行有偿服务
由于全区育肥羊存栏数量大,饲养周期短,出栏快,加之育肥羊户比较集中,而全区动物防疫人员严重不足,不利于规范开展动物防疫工作。鉴于此,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保障育肥羊安全生产,提高我区动物防疫密度和防疫质量,对育肥羊非强制免疫病种实行有偿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