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秋收秋种价格管理,为秋收秋种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我省每50公斤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125元和140元,各稻谷主产区价格部门要切实做 好稻谷收购价监测工作。一旦市场收购价格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要及时上报省物价局按程序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坚持以质论价、优质优价,切实保护种粮农 民利益。组织开展粮食收购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粮食收购过程中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要加强种子化肥等农资价格监管,组织开展农资价格市场巡查,整顿和规范农资经营者价格行为。督促化肥承储企业及时向市场投放政府储备 肥,稳定化肥价格。继续对整车运输化肥的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规范农机作业价格,认真落实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等免收车辆通行费的规定,督促成品油经营企 业保障农用柴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强对农机作业收费的指导,防止哄抬价格和乱要价。加强农机监理收费监管,规范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等农机服务收费。组织 开展涉及秋粮等农产品流通行业收费的专项清理,规范涉及农产品质量检定、认定和检疫等收费。相关机构在为农产品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提供贷款、资 信评估、法律服务时,要按照核定的收费标准从低收取。加大对农产品流通领域各项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