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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州全面完成2011年度能繁母猪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2-10-17  来源:中国畜牧网
摘要:湖北恩施州全面完成2011年度能繁母猪核查工作

  10月9日,恩施州畜牧兽医局、恩施州财政局联合向省农业厅、湖北省财政厅上报了《关于2012年能繁母猪存栏核查情况的报告》,标志着恩施州2012年能繁母猪存栏情况核查工作全面完成。经核查,目前全恩施州实际存栏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能繁母猪323500头。

  今年的能繁母猪存栏情况统计核查工作是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49号)、《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2年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2]90号)和《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统计核查能繁母猪数量的通知》(鄂牧医办发[2012]55号)精神严格开展的,全州畜牧兽医和财政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养殖场(户)的能繁母猪实际存栏数量进行了逐场逐户核查登记,切实做到了“四见”。一是见猪。由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调查,对于拒绝核查的养殖场(户)和现场核实后增加的能繁母猪,不得纳入补贴范围;二是见人。现场调查的母猪数要经母猪养殖户和统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三是见标。对母猪佩带耳标的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四是见榜。统计结束后,尽快在行政村张榜公布养殖场(户)能繁母猪饲养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统计人员和养殖场(户)要对统计结果进行签字确认,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在经过省、部农业、财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国家将对各地上报的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能繁母猪给予100元/头的饲养补贴。据此计算,全恩施州的能繁母猪饲养户今年将获得饲养补贴3235万元。其中,由中央财政补贴60%、省级财政补贴20%、县(市)财政补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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