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棉花购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兵团棉花购销工作。
办法规定,因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有关行政部门在棉花购销工作中因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行为;对国家棉花购销政策和兵团重大决策执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失职渎职行为等,将对党政领导干部予以问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