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县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县水利局对2010-2012年度水利系统惠农政策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逐一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各项水利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职能清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水利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起好步、开好头。为了时刻掌握各项水利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该局将各项工作明确落实到各个科室,局长亲自调度,定期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听取各科室关于2010年至2012年度每一项水利惠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确保水利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高标准、严要求地抓出成效。
积极宣传动员。及时召开水利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县关于开展水利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各乡镇水利站依据方案要求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入户进行检查核对。广泛宣传专项检查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及要求,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解决问题的主动性。
强化工作措施。紧紧抓住“规范、监管、自纠、查处”四个关键环节,采取“听、查、问、访”等形式对各项惠农项目及资金涉及到的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逐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努力做到“不漏一个行政村,不漏一个项目,不漏一笔资金,不漏一个死角”,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使惠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惠农资金的效益得到最大化发挥。通过自查,全面了解全县水利系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涉及的10项惠农政策落实方面总体是好的,没有挤占、挪用、套取、截留工程项目资金等违规操作行为。目前,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自查自纠阶段已基本结束,即将转入全面总结整改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