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署清缴行动。我市明确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乡镇畜牧兽医员和防疫员等1900多人开展地毯式清缴,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印发《“瘦肉精”清缴通告》2.5万份,同时通过农民信箱短信、报纸、流动宣传车和横幅等宣传载体加强宣传,要求拥有“瘦肉精”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在限期内主动上缴。
三是加大排查力度。加大对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的监管,有效落实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清缴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通过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清缴行动,全市共检查生猪养殖场(户)850家、饲料生产经营企业150家,未发现“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