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优化现代化农业产业体系以及活跃农产品市场流通,綦江财政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纳入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通过使用分配、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监督问责制度,及时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切实提高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一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奖励资金使用部门建立健全资金项目库,及早谋划年度奖励资金项目收集、项目评审、资金安排等各项工作,及时将年度奖励资金下达到具体项目单位。
二是量化项目审核标准。各奖励资金使用部门须对申报奖励资金扶持的资格条件、申报项目的准入门槛、优选原则、专家评审等设置量化标准,使项目申报、项目评审等环节的审核有依有据。
三是发挥初审作用。将项目初始申报、竣工验收、绩效自评的初审工作关口前移到奖励资金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群众投诉有虚报资料等违反相关规定事项的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
四是引入竞争性分配机制。财政部门配合奖励资金使用部门,优先投入具有攻关、试点示范意义的子项目,在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性扶持机制,选择最能实现奖励资金绩效目标、使用效益最高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