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5日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委农工部联合下发《关于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余农字【2013】92号)的文件后,通过市、县、乡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我市首批4家(分宜县茂源家庭农场、分宜县茂盛家庭农场、分宜县昌荣家庭农场、分宜县建生家庭农场)经当地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在分宜县诞生,钟淑红、温建卫等四人也成为我市第一批有正式身份的家庭农场主。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成立标志着种养大户从自然人到经工商登记的法人的转变,通过家庭农场的模式可解决农业经营规模小、效益低、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等问题,有助于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
目前成立家庭农场主要有3个条件:第一必须经营农业,第二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第三要适度规模。家庭农场主体法人地位确定后,将在融资、借贷、享受优惠政策等方面带来巨大的便捷。尽管我市家庭农场还刚刚起步,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但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服务能力的提升、奖补与扶持机制的建立、金融税务保险的支持等,家庭农场会象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起来。
下一步农业部门将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鼓励土地使用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并加强人才培养服务,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放在新型农民培训重中之重位置,通过定期培训,提高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场主;工商部门将提供注册登记“一站式”服务、放宽审批条件、免收登记费用等便民措施,共同为发展我市家庭农场注入正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