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动监[2013]12号通知精神,12月16日至12月17日,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市的2家供沪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巡查,与企业所在县卫生监督所联合行动监督巡查,切实加强了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确保了全市供沪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
此次专项监督巡查主要检查企业的供沪种类、取得何种资质认证及有效期、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否有效、年产量、年计划供沪数量等信息,了解核实企业本年度的供沪情况。对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九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一家养殖合作社,上报省所取消了其供沪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