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云南省首座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保山市隆阳区2010年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项目通过省级验收。
由云南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组织的验收组认为项目经费核算符合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总体技术及工艺路线有所创新,完成了批复的建设任务,产生了较好的能源、环境、经济效益,达到验收要求。同时,验收组对项目的管护措施,技术培训,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综合利用运行模式和多元复合原料的探索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隆阳区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是2010年农村沼气中央预算投资项目,也是我省首座大中型秸秆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012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2013年1月开始供气。项目建设总投资301.29万元,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日处理秸秆1.5吨,年产沼气21.9万立方米,以集中供气方式供应周边360户农户使用。项目的实施,能有效解决秸秆的焚烧问题,变废为宝,实现可再生能源,减少了面源污染,增加了沼气、沼渣、沼液收入,为我省利用秸秆制取沼气的规模化生产技术的应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