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验收组于2013年6月17日至7月8日对昌都地区昌都等五县进行了现场验收工作,昌都、贡觉、芒康、八宿四县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个别县因暂不具备自治区验收条件,在进行相关整改工作后,顺利通过自治区8月28日至9月2日的复验。
其余未进行现场验收的边坝等六县的相关基础数据资料经上报自治区补奖办审核后,最终顺利通过验收。至此,该地区十一县2012年度草原补奖工作全部通过自治区级终验。
自治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验收组于2013年6月17日至7月8日对昌都地区昌都等五县进行了现场验收工作,昌都、贡觉、芒康、八宿四县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个别县因暂不具备自治区验收条件,在进行相关整改工作后,顺利通过自治区8月28日至9月2日的复验。
其余未进行现场验收的边坝等六县的相关基础数据资料经上报自治区补奖办审核后,最终顺利通过验收。至此,该地区十一县2012年度草原补奖工作全部通过自治区级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