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组建专家服务团,建立完善农技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市县级农业园区有1名首席专家、1个科技服务团队;推行“猪—沼—竹”种植业养殖业相结合的循环发展模式及林下复合经营、立体经营发展模式,示范推广1000亩。
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十百千万”工程,扶持培育核心农民合作社30个、新型职业农民300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个、家庭农场10个、家庭牧场10个。
三是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土地规范流转面积达到36.5万亩,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2%;建立农民以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与龙头企业建立“租金+劳务收入+红利”的利益联结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