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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川区“八项政策”支持家庭农场发展

发布时间:2013-11-07  来源:南川农业
摘要:一是家庭农场优先享受国家财政各项涉农补贴政策; 二是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或者辅助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 三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水利、道路、农网改造等建设项目;

  一是家庭农场优先享受国家财政各项涉农补贴政策;

  二是家庭农场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或者辅助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

  三是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农村水利、道路、农网改造等建设项目;

  四是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通过“三权”抵押贷款,并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五是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加强品牌建设,开展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达标农产品无偿使用南川“金佛山”、“生态大观园”公共商标;

  六是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新型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并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纳入重点进行培育;

  七是鼓励符合微型企业标准的家庭农场申报为微型企业,并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八是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每个示范性家庭农场10万元以内的奖励性项目扶持。目前,南川已有2家家庭农场获得重庆市扶持资金20万元,23家已注册成功的家庭农场正在申报微型企业,将优先享受微企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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