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农问题的关键
中国人口众多、耕地资源少、水资源紧缺,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农村贫困,这决定了中国不能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超大规模的农场经营模式,也不能采取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补贴,从而维持小农户高收入、高价格的做法。中国必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这一点已经是体制内外许多人的共识。
土地集中趋势明显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脱离土地和农业。未来10年,等到平均年龄57岁的农业劳动力退役之后,土地的经营制度将面临重大转变的现实需求,土地集中是必然趋势。
土地的集中形式多种,在现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承包给种田大户、家庭农场、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也可以组建农民合作社;如果取消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实行土地集体经营使用,按照各个集体中农民的人数来分配收益,则类似于原来的人民公社。这几种方式都符合我国宪法规定。
在这几种合法的方式中,我们需对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承包土地予以特别说明。《2013年一号文件》规定:“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文件并未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工商企业、龙头企业流转。
在国务院举办的关于《2013年一号文件》的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对工商企业、龙头企业进入农业进行了特别说明:“我们不主张在有限的耕地上,工商企业以自己雄厚的资本实力去和弱小的农户争夺耕地的经营权。耕地应该更多的让愿意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户经营,尤其是大田生产,主要适合于农户经营。当然,一家一户不具备资金、技术上等条件、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如投资比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化的养殖业,公司去做可能更好,但明确具体的范围。”他认为公司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民土地,对于农业发展、农产品供给是不利的。这些企业租赁土地,醉翁之意不在酒,租了地未必认真搞农业,而是在等待着有一天转变土地的性质搞非农产业。
陈锡文指出工商企业、龙头企业会不会与农民争利,关键是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首先,龙头企业大部分从事农产品的加工业或者流通,使农业有更长的产业链条,使农产品有更多的增值。如此一来可以带动农民收入的增加。其次,要处理好龙头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土地私有化问题
在前述几种合法方式之外,很多媒体、学者、官员鼓吹土地的私有化,即土地通过买卖集中到少数人或者外资手中。自由派经济学家张维迎的观点非常典型,“土地应该私有化,土地的交易应该完全按照市场的逻辑去做,这样才可以真正保证农民的利益。现在的土地交易当中,充满了强盗的逻辑。”
2012年2月27日,世界银行发布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报告一方面提出中国应对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商业化,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应该更像私人金融机构(即为美国人民痛恨的的华尔街金融模式),另一方面中国应大幅缩减庞大的国企规模,潜在含义就是国企私有化,由外资和国内私人资本接管国家经济命脉。世行报告对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也提出改革意见,要求农民享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是土地私有化。
土地私有化的做法为我国宪法所不容。如果推行土地私有化,中国或将出现大量失地农民和大地主。这将严重危害我国社会稳定,颠覆国家的社会主义法理基础。
目前,一些地方非法将集体土地高价流转给私人资本。这种现象在一些地区已经很普遍,如果任由其继续发展,资本就会渗透地方权力机构形成庞大的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将裹挟足够的体制内外、国内外资源,强行实现土地私有化。
我国还需要警惕“城镇化大跃进”。须知工业化、现代化是因,城镇化是果。没有大规模的工业化、现代化,农民进城后将无立锥之地。一些官员和学者却说鼓吹只要城镇化了,就可以快速实现工业化。这根本不是解决三农问题,而是加重三农问题。
科学种田和农业基本设施建设
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家庭农场采取先进的节水、节肥、高产、生态、环保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是趋势之一。从农民的收益角度来讲,在确保技术支撑的条件下,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的组织方式更符合农民的利益,私营资本为主导的种田大户、公司农场还是会与农民争利。
中国要解决粮食和农业问题,农业基本设施建设和新技术的作用将愈来愈显着。将沙漠改为绿洲,将贫瘠的土地改造成为高产田,将高产田改成超高产田,或者改造为高质量的有机农田、生态农田,重点用于种植粮食、油料作物。中国的粮油自给率仅有80%,粮油作物种多了可以出口,可以储存,更可以用于粮食外交。粮食外交是世界政治中的一个重要武器,中国不必担心粮食过剩。蔬菜瓜果作物的种植则不能太多,过剩了,菜贱伤农。
目前,农民没有资金、没有技术,难以获得先进的技术,也难以进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2013年一号文件》指出,“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文件要推动科技下乡。笔者以为,不管是公益性服务机构,还是经营性服务机构,都难以与一家一户的小农作业形式相对接。科研机构难以与9亿分散的农民打交道。小农也缺乏意愿应用先进的技术,既缺乏知识储备、人才储备,也缺乏经济动力。土地集中之后,农民可以与一些科研机构、农业大学进行合作,国家也可以给予政策扶持,在税收、贷款、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为实现真正的科学种田,我们应该大力推动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同时,国内的科研机构和院所也应该予以整合,根据中国国情、各个区域的自然条件情况来进行研究,关注中国亟需解决的问题,并将其研究成果有效应用于实践。目前国内农业科研机构太过分散、实力太小,很难与跨国公司竞争,反而容易被跨国公司利用。
农民的出路
在土地问题之外,还需要关注离开土地和农业的农民的出路问题。城市能否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吸收农民进城就业?可否在农村发展集体经济,吸引农民就业?或者通过“资本下乡”,将城镇工商业积累的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亦或其他正在现实中运作的方式?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超过农业问题和粮食问题。如何稳定农村,如何避免继续扩大的两极分化,如何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战略,如何提高农民的地位、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如何让农民分享改革的好处,是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关键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