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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创造家庭农场发展的春天

发布时间:2013-12-19  来源:三明日报
摘要:连片的蔬菜、苗木种植基地,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果园、竹林,在初冬里依旧绿意黯然、生机勃勃,构成一幅幅美仑美奂的乡村油画,油画的名字叫永安森山家庭农

  连片的蔬菜、苗木种植基地,一眼望不到尽头的果园、竹林,在初冬里依旧绿意黯然、生机勃勃,构成一幅幅美仑美奂的乡村油画,油画的名字叫永安森山家庭农场、紫云洞山家庭农场、长川家庭农场……

  作为一种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永安市家庭农场近期“井喷式”在各个村庄“落地生根”,成为继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后引领农民致富的一股新兴力量,推动着该市农业转型升级,迎来发展的春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鼓励发展家庭农场。许多农民从媒体上了解到这个情况,表现出对开办家庭农场的极大热情,尤其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措施,更是坚信了他们开办家庭农场的决心。

  但家庭农场的规模该有多大?资金问题如何解决?家庭农场如何经营好?成了横在永安市工商局扶持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面前的一道新课题。

  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是首道题。该局加强与农林业等主管部门沟通,深入调研,并结合永安市农林业发展的现状,因地制宜,提出了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从事粮食蔬菜等种植的家庭农场土地规模需在10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限3年以上,且不改变农林业用途。同时对办理程序也做了相应规定,引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向管理水平更高、经营规模更大、生产手段更新的家庭农场等新兴市场主体转变。

  然而,引导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只是基础性的服务,更高目标是扶持家庭农场做大做强。该局干部通过对已注册登记家庭农场开展回访,调研了解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遇到的土地流转难、融资难、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情况、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等实情,并据此制定出针对性强的个性化服务方案。目前已指导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3件,帮助调解土地流转合同纠纷1件,帮助4个家庭农场争取到农业贷款4万元。

  截至目前,在永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达52家,涉及蔬菜、金线莲、苗木、水果种植以及畜禽养殖等行业,带动1.2万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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