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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为民办实事项目:保持居民副食品价格稳定

发布时间:2014-01-02  来源:南海网
摘要:常年蔬菜基地建设 省农业厅 一、年度目标 新增常年蔬菜基地2.85万亩,提高本地蔬菜自给率。 二、实施对象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发动企业、合作社及菜农新建、扩建常年蔬菜基地。 三、完成情况 全省新增常年蔬菜基地面积2.96万亩,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

  省农业厅

  一、年度目标

  新增常年蔬菜基地2.85万亩,提高本地蔬菜自给率。

  二、实施对象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发动企业、合作社及菜农新建、扩建常年蔬菜基地。

  三、完成情况

  全省新增常年蔬菜基地面积2.96万亩,占年度计划的103.7%,其中万宁市新增1900亩,琼海市新增1353亩、澄迈县新增1300亩、临高县新增1211亩、乐东县新增1156亩、东方市新增1100亩、定安县新增750亩、保亭县新增350亩、白沙县新增302亩,均超额完成任务;海口市新增9810亩、三亚市新增3210亩、儋州市新增2700亩、昌江县新增730亩、陵水县新增750亩、琼中县新增350亩,均完成年度任务。

  四、工作质量

  2013年,我厅组织了二次新增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情况检查,其工作质量总体良好。一是对基地的选址、规模等进行实地察看,基地选址均选择地势较高、土壤肥沃、酸碱度适中、排灌条件良好的地块;二是国家在农村实行了电网改造,为基地建设提供充足的电力资源;三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路路通工程,为基地建设提供便捷的交通。

  五、主要成效

  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是保障“菜篮子”供给、稳定物价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把新增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做为2013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省农业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基地规模不断扩大。2013年,全省新建常年蔬菜面积2.96万亩,占新增2.85万亩常年蔬菜基地计划的103.7%。全省建成50亩以上的常年蔬菜基地549个,其中1000亩以上连片的基地10个。文昌、万宁、琼海、临高、定安、保亭、乐东、东方、白沙等十个市县超额完成新增计划。

  (二)常年蔬菜自给率稳步提高。2013年,全省常年蔬菜上市量达52万吨,月均上市量达4.33万吨,比2012年月上市量增加0.23万吨。叶菜类平均亩产约1540斤/造,预计全省常年蔬菜自给率平均为66%,比2012年提高8个百分点。其中,文昌市常年蔬菜自给率已达到85%。

  (三)引进耐热品种,优化品种结构。2013年,根据市场需求,引进台湾黄秋葵、一口茄、长喜丝瓜、吉乐冬瓜等10个耐热蔬菜品种试种。目前,常年蔬菜主要种植品种有20多种,叶菜类约占60%,其中菜心、空心菜、上海青、小白菜、芥菜等五类蔬菜品种上市量占总上市量的44%。同时,还从岛外调进了土豆、大白菜、洋葱、萝卜等少量品种,丰富“菜篮子”品种结构。

  (四)常年蔬菜基地防灾减灾能力增强。2013年,全省常年蔬菜设施大棚新增面积达3100亩,其中三亚市新增大棚面积1000亩、保亭县新增大棚面积350亩等。全省已建成昌江峨港田洋,海口罗牛山,三亚南果,儋州红旗坡,琼海多亩等一批规模化、设施化常年蔬菜大棚基地,海口罗牛山还配套建设了田头冷库等冷链处理系统,提高了常年蔬菜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

  (五)蔬菜质量安全水平稳定。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质量监管,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常年蔬菜农药使用量减少30%以上,常年蔬菜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六、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农业厅成立了常年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菜篮子”工程办公室,加强对常年蔬菜生产的组织领导,将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列入重要工作事项,年初就做好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落实到市县。采取检查督导、技术指导、通报信息等措施推进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今年9月召开全省常年蔬菜暨瓜菜设施大棚建设工作会议,通报情况,部署工作。

  (二)项目推动,促进基地建设。2013年,我厅出台了三个规范性文件,指导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一是印发了《2013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指导性意见》,下达各市县2013年新增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计划2.85万亩,推荐常年蔬菜种植品种,介绍栽培技术要点,提出推进措施,推广速生叶菜均衡生产技术。二是印发了《2013年常年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省农业厅2013年部门预算安排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补贴资金2000万元建设37个示范基地和5个引种试种点项目,安排400万元支持常年蔬菜点对点配送。三是省财政厅、农业厅联合印发《2013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施方案》,安排11300万元重点支持城镇人口较多、常年蔬菜种植面积较大的海口等10个重点市县常年蔬菜设施大棚补贴;四是农业部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资金750万元支持15个蔬菜标准园建设。各市县也制订了2013年常年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将常年蔬菜基地建设任务分解到乡镇,落实到地块和企业,纳入乡镇政府和市县有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加强技术指导培训,提高菜农种菜水平。省农业厅成立了四个常年蔬菜生产指导组,深入全省18个市县检查指导常年蔬菜生产技术,现场培训菜农,普及夏秋季节蔬菜生产技术要点;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在东部、西部和中部三个片区举办常年蔬菜生产技术培训班;11月8—9日,受强台风“海燕”影响,省农业厅采取积极措施,及时编制《灾后蔬菜大棚维修和恢复生产技术》,组织20多名专家组成4个技术指导组开展灾后恢复生产技术指导,维修大棚600亩;12月14—15日,强降雨对万宁、琼海、文昌三市瓜菜生产造成重大损失,省农业厅及时组织三个专家组分赴三市开展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据统计,全省举办常年蔬菜技术培训班93期次,培训菜农13000多人次,发放技术资料50000份,提高菜农的生产水平。

  (四)建设标准化示范生产基地。2013年,全省建设了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目前,已建设了海口市的罗牛山三江常年蔬菜基地、光明之路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旧州常年蔬菜基地等,三亚市的南山寿果和海源公司常年蔬菜基地,文昌市的东路“水芹菜”基地,琼海市的多亩农民专业合作社常年蔬菜基地;屯昌县的永青公司常年蔬菜基地等,儋州市的海燕农民专业合作社常年蔬菜基地等一批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五)加强质量监控,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常年蔬菜质量安全。加强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源头监管,成立农药行业协会及农药鉴定委员会,全省已建立3家农药批发企业,37家区域配送中心,全省18个市县已完成农药零售体制改革,农药零售企业审核通过1342家;加强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建设,扩大3G系统覆盖范围,确保常年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建立了17个绿色防控示范区,面积2.28万亩。推广太阳能灭虫灯550台,防控面积5.1万亩;推广诱虫色板50万张,防控面积1.7万亩;推广昆虫信息素1.2万支,防治面积1.1万亩。今年以来,全省常年蔬菜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推进平价商店(专区)建设加强市场价格调控和监管

  省物价局

  一、推进平价商店(专区)建设,稳定农副产品价格

  (一)建设情况

  海南省委、省政府将建设平价商店纳入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的内容,今年新建平价商店21家、平价专区12个,为全省居民提供平价蔬菜等农副产品生活必需品,该项目由省物价局牵头负责。截止12月9日,各市县政府经过努力,均已完成建设任务,全省共建成平价商店21家,平价专区12个。市县政府职能部门已完成对所有平价商店(专区)的审核认定工作,并与平价商店(专区)签订了协议,新建平价商店(专区)均已投入正常运营。目前,平价商店(专区)运行模式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一是依托供销社系统建设平价商店(专区);二是依托农民生产合作社建设平价商店(专区);三是依托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建设平价商店(专区);四是依托农贸市场建设平价商店(专区);五是依托具有农副产品直销网络的流通企业建设平价商店(专区)。

  (二)经营情况

  1.资金来源。平价商店的运营资金来源主要是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对平价商店建设进行一次性补贴。2013年,省财政对每个平价商店补贴10万元,专区补贴5万元,市县相应配套5万元及2.5万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门面装修等建设。

  2.内部管理及经营。平价商店、平价专区根据《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和管理办法》规范内部建设和管理,张贴品种管理目录、经营承诺和价格对比表,销售商品实行一物一标和明码标价管理,配置质量检测设施。平价商店、平价专区与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相关常年蔬菜大棚基地以及蔬菜流通企业签订了供销合同,确保不同时期常年蔬菜的供应,品种、数量和质量得到保证。平价商店和专区运行以来,运营正常,主要经营包括粮食、食用油、猪肉、家禽、鸡蛋、蔬菜等6大类、共42种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销售的本地蔬菜不少于15个品种,社会反映良好。

  3.社会效益。我省新建平价商店(专区)大部分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自给率较低、中低收入群体较为集中的地区布点。据监测,我省平价商店(专区)销售的蔬菜价格比市场平均零售价低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价格低5%以上,为稳定市场价格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新建的平价商店、平价专区日均供应平价菜约76600斤,平均每天减轻老百姓菜篮子负担4.6万元,每天有2.6万户家庭(按一户三口人计算)吃到平价菜。

  (三)工作成效

  2013年,我省重点提升平价商店的建设质量。部分市县大胆创新、合理布局、精心组织,平价商店(专区)建设初见成效。琼海市创新模式,在加积南门农贸市场二楼,利用一家超市改造成市第二农副产品平价市场,面积达750平方米,设有公益摊位40个,为常年蔬菜基地(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种植户等长期提供免费摊位。平价市场环境宽松、整洁,价格比农贸市场低15%以上,日销售平价菜约2万斤,得到了市民的普遍好评。乐东县依托县城第一集贸市场建设平价蔬菜市场。该市场面积达1543平方米,摊位115个,市场内部规划为自产自销专区、平价蔬菜专区和蔬菜批发专区三个功能区。自产自销专区供周边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收摊位费,既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在集贸市场周边擅自设摊摆卖、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满足了市民多样性消费习惯,真正实现政府、农民、消费者多赢的局面。保亭县平价商店(专区)销售的蔬菜价格比市场上同类品种低20%以上,全县平价店平均日销蔬菜9000公斤,占县城销售量的45%,发挥了平抑市场价格的作用。陵水县在本地最大的超市(海韵广场百佳汇超市)内建设平价商店,营业面积约200平方米,日销售平价菜约4000多斤,受到市民的欢迎。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科学统筹安排。为了科学制定2013年平价商店建设目标,提升平价商店(专区)的建设质量,省物价局作为牵头部门,多次征求市县2013年平价商店建设计划,并根据各市县人口、经济发展等情况,明确了今年全省建设平价商店的目标。此外,我局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安排资金312万元用于推进平价商店(专区)建设,提高了开办补贴标准,加大对平价商店(专区)的扶持力度。二是市县政府重视。市县政府将平价商店(专区)建设等为民办实事事项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任务分解到主要职能部门,层层抓落实,确保人、财、物及时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在平价商店(专区)建设过程中,市县政府组织物价、商务、农业、财政等部门研究对平价商店的选址、农超对接、财政投入等问题,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推进了该项目的建设。

  2.强化督导检查。为了解各市县平价商店、平价专区的建设思路、管理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省物价局多次组织督导组前往市县检查指导平价商店、平价专区建设,强化对平价商店、平价专区的管理。9月份,下发《关于尽快推进平价商店、平价专区建设的通知》督促市县尽快落实建设指标。10月份,我局针对平价商店(专区)建设进度较慢的市县下发了《关于对平价商店、平价专区建设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并由董德标副局长带队,对海口、琼海、临高、定安等市县进行督导检查。通过检查了解了平价商店(专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原因,督促市县政府高度重视为民办实事项目,并与市县政府商定解决措施及建设规划,落实责任人,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12月初,我局组织三个检查验收小组分别对18个市县2013年平价商店(专区)建设等为民办实事事项进行抽查验收。检查组通过查看相关资料、现场走访平价商店、农贸市场的方式,重点了解市县平价商店建设等为民办实事工作落实情况。通过检查,指出了市县在平价商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强化平价商店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组织召开推进常年蔬菜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现场会推进平价商店(专区)建设。5月31日,在我局的积极协调、精心准备下,省政府在琼海召开了海南省推进常年“菜篮子”基地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现场会。谭力常务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市县政府签订了《2013年海南省“菜篮子”市县长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平价商店建设作为常年“菜篮子”建设的一项重要责任目标进行推进。

  4.积极组织产销对接。为了解决海口市平价商店菜源紧的问题,我局主动做好蔬菜生产企业、平价商店和农贸市场产销对接工作。省物价局、海口市物价局多次组织儋州、琼海、东方等市县的生产基地与海口市平价商店产销对接进行座谈,促使常年蔬菜生产基地与平价商店签订产销对接合同,拓宽平价商店、专区的进货渠道,降低了蔬菜流通费用。

  二、加强价格调控和市场监管,确保重大节假日和灾害天气期间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省物价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发布工作,要求市县物价部门每月5、15、25日分三次向省物价部门上报市县的价格情况。市县物价部门指定专人每天坚持到农贸市场、超市、批发市场对粮油肉菜蛋鱼等40种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进行监测,对外来蔬菜进入市场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及时掌握蔬菜生产、流通、销售价格情况。在元旦、欢乐节、春节、清明、五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我省各级物价部门启动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加强对节日市场供求、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并通过编制日报和手机信息等形式及时将市场情况报告政府。省物价局通过海南价格网每日发布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四个市县主要食品价格监测预警信息。

  (二)做好市场价格调控工作

  1.加强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调控。面对今年以来的生猪、猪肉价格持续下跌,蔬菜、禽蛋等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省物价局组织各级物价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调查,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出台调控措施,遏制价格上涨的势头,稳定了市场价格。2013年以来,海口市3次实施蔬菜价格调控,对海口市蔬菜批发、零售环节实行蔬菜平价销售措施,带动了其他蔬菜价格的明显下降,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2.规范并降低旅游价格。一是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和2014年春节期间旅游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十一”国庆和2014年春节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调控监管工作,要求海口、三亚等重点旅游市县客房价格总体水平不高于去年同期。二是对全省景区实行淡、旺季门票价格,同时核定并规范了淡旺季散客、团体票价及公示方式;下调了三亚凤凰岭公园、三亚兰花世界、南天生态大观园和三亚百越民族文化村4家景区(点)门票价格,平均下调幅度达54%。三是进一步规范潜水及游船等海上特种旅游项目服务价格,并在原来基础上下调价格标准,其中暗礁潜水价格降低21.3%,堡礁潜水价格境地6.7%,远海潜水价格降低19.3%。四是三亚市从2013年9月起下调了海鲜排挡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调整后,海鲜品价格总体价格水平下降6.1%。

  (三)强化市场巡查及监管

  全省物价部门在“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超市、农贸市场、旅游景点、车站和酒店宾馆等重点场所进行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检查粮、油、肉、禽、蛋、奶、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商品供应和价格波动情况。省物价局多次开展节前专项巡查,重点对三亚、琼海、陵水等市县的旅游景区、旅游购物、海鲜排挡、旅游饭店和超市平价专区开展节前价格督导,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串通涨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强化检查打击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基本保障了在节假日及重大灾害天气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基本稳定。海口物价部门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共检查2600多家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查处违法金额183.26万元,罚款5万元。今年,三亚市先后对海鲜排档不正当的价格违规行为处以罚金4660元,处罚其他餐饮行业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共计罚金13718元。对6家游船公司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价行为予以立案处理,并处以罚款40万元。保亭县对呀诺达景区未经审批的项目擅自收费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42万元。

  三、高度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今年,我省未达到物价联动补贴机制的启动条件,因此我省未实施物价联动补贴机制。2013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平稳运行。1—11月份,CPI月同比涨幅分别为1.5%、2.4%、1.9%、2.5%、2.1%、2.4%、2.4%、3%、3.3%、3.8%、4.1%。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1〕19号)规定,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为:连续3个月,每月CPI涨幅达到或超过4%,即启动联动机制,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人员。

  但是,部分市县政府为保障城乡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缓解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结合自身实际,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如:海口市共动用价调基金3728.28万元对低收入群体等进行生活补贴,其中:对低收入群体给予物价补贴1539.54万元,对特殊群体类补贴2188.74万元。三亚市分上下半年两次对具有三亚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以及连续3个月以上(含3个月)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本地户籍的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比去年补贴标准提高了20%,补贴对象每人一次性获得补贴720元,受益群众约62万人。全年共组织发放物价补贴款4.44亿元。临高县在2013年春节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农村低保户和城市低保户,发放对象共25081人,总计金额574.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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