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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组织起来的目标是维持农村的基本秩序(2)

发布时间:2014-01-09  来源:农村社会学研究
摘要:三、理解中国的农民、农村与农业 要理解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政权的性质及其所能发挥的效力,就必须理解与农村基层政权密切相关农村、农民和农业。 中国有9亿农民,这是目前的一个基本国情。这9亿农民已经分化成为各

  三、理解中国的农民、农村与农业

  要理解在新形势下农村基层政权的性质及其所能发挥的效力,就必须理解与农村基层政权密切相关农村、农民和农业。

  中国有9亿农民,这是目前的一个基本国情。这9亿农民已经分化成为各个阶层,具有不同的社会面向和价值关怀,这也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我们说的农村人财物的流失,就目前来看,就是指这9亿农民所在的农村发生着的人财物的具体流失。人多地少的矛盾,使得中国农业长期处于内卷化之中,建国初三十年的国家制度安排使得农村积累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资源;改革开放以后,农民通过外出务工,获得了可流动的货币收入,反过密化,以补充农业收入不足。但是,由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客观前提条件和路径选择,又决定了这9亿规模的农民不可能瞬间转移到城市落地,实现城市化。这些人在年轻的时候,若是城市经济发展比较好,就可以进城务工,若是年纪大了,或者城市经济发展不好,就可以退回村庄。村庄是生产性的,若是生产条件不太恶劣,在村庄里至少可以生活无虞;村庄也是社会性的,在村庄里生活,面对面地形成一个熟人社会的圈子,熟就能够增加安全感、确定性,并在活动中建构出意义来。也就是说,中国的城市化,必然是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且可能还会出现反复。

  缓慢并可能反复的城市化意味着,在不算短的时间里,必然会有一个规模比较庞大的人群留在村庄。而这样的村庄却是处于不断地人财物流失,因此逐渐趋于衰落的农村,这种衰落主要表现在村庄内生秩序能力的进一步弱化,村庄社会关联度进一步下降,村庄共同体的进一步瓦解甚至崩溃。那么,这个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留在村庄的群体如何过得体面而有尊严,就不是一个假问题,而尤其应该成为农村政策制定者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要认真把握的一个方面。因为这个问题是仅次于现代化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

  为什么不把农村打造成跟城市一样的经济增长极?这涉及到我们对农业的理解。既有的研究已经表明,中国的土地生产率已经达到了其最高产出水平;而且在生产力水平和土地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由于劳动力资源的富余,小农通过劳动力边际递减产生的劳动力低效率换取了土地产出的增加,从而表明中国小农生产方式比资本经营性的生产方式更具有产量优势。也就是说,在劳动力剩余这一客观条件不改变的前提下,小农过密化生产在效用上要大于资本的规模化经营方式。资本不可能进入到农业生产的内在过程,因为里面没有利润空间。也就是说,要想在农业产中环节创造出比小农生产更有优势的农业生产方式,在目前看来是不可能的。

  资本介入农业也只是在产前与产后环节,而这些环节在中国是已经高度市场化了的。资本介入还有一种方式就是调整土地种植结构,比如种植经济作物。但是由于中国农业作为大国农业,加上粮食安全因素,使得中国土地上的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种植结构比例是确定的,因为是受到经济规律决定的,经济作物面积过多,只会导致资本收益受损。资本介入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改变土地用途,而这实际上跟在城市搞建设投资没有区别,已经没有了农业的味道,因此不算是区别于城市的第二个经济增长极。不要说国家目前没有这个能力,即使什么时候国家有这个能力,把农村就地城市化,把工厂也建了起来,那9亿农民中的大部分人的出路也还是一个问题。他们必然就是从这个之前是农村,后来变成了城市的地方,搬到了另一个是农村的地方,否则他们就只能住在贫民窟。

  也就是说,试图通过打造农业现代化,成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第二个经济增长极这个想法是不现实的,必然会受到客观经济规律的冷酷限制。关键因素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过密化现象一直存在,农业产值与工业产值不成比例,从而客观上决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必然是越来越处于边缘地带,人财物的大量流失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农村在衰落,这是一个事实,也是一个趋势,国家资源注入的目标不应该在发展农村经济,而应该在于怎么让这些处于衰落过程的村庄中生活的中国大多数,可以保持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分化得不至于太严重,生活得体面而有尊严。

  大多数人能够生活在逐渐衰落中的农村,而且还能够比较地有尊严地活着,还且能够完成劳动力的再生产,这给那些在现代化过程中进城失败的人设定了一个基本的底线,从而不至于在城市生活不下去了之后就在思想里打了死结,钻进了死胡同。大的方面,则因此也能够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源源不断地输送来自衰落村庄的廉价劳动力,使得中国以制造业为特色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对资本具有吸引力,其产品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同时在国际经济局势出现动荡的时候,比如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城市经济发展低迷,农村可以为城市吸纳因经济萧条或产业升级而生产出的人口压力和产能压力。因而农村可以发挥中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使得中国的现代化事业有了背靠的基础,有了战略纵深,有了较大的可操作空间。

  也就是说,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将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所需要长期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这是目前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前提。目前,农民采取以代际分工为特点的半工半农型家户经济收入模式,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能脱离这个基本的经济社会基础,而必须与之相契合,才能有助于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目前的小农经济,已经不同于理想型中的封闭小农经济,中国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工业社会,农村也已经出现分化,中农阶层正在发育,老人农业依然有效,社会流动性加强,因此小农经济只是中国基础经济的一个部分,单纯依靠小农经济内生组织以解决农村问题已不可能,应该通过国家资源自上而下、自外而内进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因此,国家在此期间的政策不应该是减少基层组织的支出,而是要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

  中国需要而且急迫地期望实现现代化这个历史使命,农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发起和延续做出了巨大贡献。而一旦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资源不再需要农村提供的时候,尤其是现代化的阶段性成果开始反哺农村的时候,农村政策制定的方向便应该围绕着这些留在农村的大多数人,为他们提供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由于村庄处于衰落的阶段,尽管内生地有这样的需求,但是村庄根本没有能力自主地提供基本秩序,从而只能借助于外来的国家资源,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实现创造性转化。贺雪峰教授认为,这一系列制度安排的关键在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农民真正组织起来。 

  四、农民组织起来的陷阱

 

  学界和政策界也有人在提农民组织起来的问题,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公司加农户的模式;一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模式。两种模式都有极大的问题,公司加农户的模式造成资本参与农业生产剩余的分配,实际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合作社模式则要么是少数精英对沉默的大多数的民意操纵和利益侵占,要么就会因为劳动力绩效等原因而瓦解。实际上这两种模式都误会了上文提到的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都是试图通过制度设计发展农村经济,本质上都是发展主义的视角,都是站在农业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因此也没有真正地理解中国的三农问题根源出在何处。这样的发展,最终结果都是没有真正地发展成功,勉强维持下来的大多数都是依靠国家资源或其他资源的注入来支撑,国家资源支撑客观上造成其他村庄的利益受损,从而造成了国家有限资源的不平等分配,使用不经济;社会资源的注入则往往不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而是套取国家项目支持或政策优惠,实际上还是变相在套取国家对农口的资金。因此,试图把农民组织起来在农村发展经济的想法都是有问题的,有些方面的动机还很不纯,实质上是把资本家组织起来了。这样的组织起来实际上是一个陷阱,最终造成国家对农口资源的浪费或被侵占,从而反过来损害了农民利益。

  真正地把农民组织起来,就是在国家资源大规模下乡的条件下,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搭建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与自下而上农村需求偏好相对接的平台,以解决那些在家户层面不能够解决,但是在村庄层面又很必要且有强烈需求的特定产品,以此提供村庄基本秩序的再生产,让村庄比较平稳地衰落下去,比较有人情味地衰落下去,为那些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被排挤出来的大量剩余人口提供一个体面生活的场所,完成基本的劳动力再生产。

  把农民组织起来,不是单纯地让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实际上,在农民分化加剧,村庄进一步开放,社会流动性加大的情况下,农民也难以自发地组织起来;另一方面,在很多需求的供给已经高度市场化的情况下,在某些层面也没有组织起来的必要——而是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借助于国家资源的输入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产生活保障。通过创造性地转化来自外部的资源,使得这些自上而下的国家资源能够有效地与具体农村的具体需求偏好相对接,维持村庄基本秩序。使得农民的生产比较方便轻松,生活安定而有节奏,有基本的保障和福利,村庄社会关系比较和谐,村民相处融洽,有共识、有道德、有底线,家庭能够得到组建,可以进行基本的人口再生产。

  一个简单的结论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目的不在于发展农村经济,而在进行村社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一定要以此为目标,离开了这个目标,就必然失败,就容易走上邪门歪道。国家进行资源下乡,其目的就应在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此实现村庄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促成农民在此基础上合作,参与村庄事务和村庄意义的再生产;而相关部门在制定乡村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也应该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目标和准绳,凡是有利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政策就应该积极推行,凡是不利于基层组织基础能力建设的就坚决不能推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地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使村庄维持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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