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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泰三项措施培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布时间:2014-01-15  来源:新泰市农业局
摘要:一、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产业资本投资农业。通过制定《新泰市2011-2013年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和产业资本投资发展农业,重点建设蔬菜、桑蚕、核桃、樱桃、苹果规模园区和生猪、奶牛、家禽、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基地,仅2013年,吸引各类资金新建千亩蔬菜

 

  一、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产业资本投资农业。通过制定《新泰市2011-2013年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和产业资本投资发展农业,重点建设蔬菜、桑蚕、核桃、樱桃、苹果规模园区和生猪、奶牛、家禽、肉牛肉羊标准化养殖基地,仅2013年,吸引各类资金新建千亩蔬菜、林果生产标准园区31个,标准化养殖场110个,新成立家庭农场30余家。

  二、大力发展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等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推进人才建设、夯实发展基础。坚持“分类指导、重点培育”的原则,鼓励、扶持合作社创办农产品加工、物流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生产,不断扩大成员、基地和产业规模。引导、鼓励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联合与合作,发展合作社联合社(会)。指导用现代企业理念经营和管理合作社,引入承包制、经济责任制、成本核算制,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2013年新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170家,总数达到1001家。

  三、培植壮大各类农产品加工、市场流通主体。从2011年开始,市财政列支2000万元专项资金,在扶持基地发展、搞好水电路配套的同时,主要投向农产品加工、冷藏物流设施建设等。2013年,新建、改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23个,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13处,全市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58家,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及各类农贸市场221处,有力推动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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