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民
鼓励农民畅享三大财政补贴
秸秆燃料加工中心建设补助
支持从事农作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加工的本市企业新建或扩大生产规模,形成年产2万吨以上秸秆燃料产品的生产能力。本市对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中心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及建设秸秆原料储存车间,给予不超过上述设备设施建设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
对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带秸秆打捆功能)、秸秆粉碎还田机、捡拾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饲草裹包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倾斜补贴。本市在中央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给予10%至20%的市财政叠加补贴。2014年度计划安排10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
对小麦、水稻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收集打捆作业,由市财政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给予适当的作业补贴,以推动这两种作物秸秆实现全量化利用。2014年市财政安排支持资金2615万元。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单靠提高农民思想觉悟是不够的,还必须辅以政策手段扶持才靠谱。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市农委、市财政局已制定相关政策对上述重点任务落实给予适当的财政资金支持,支持资金约为5000万元。重点有以上三项补贴。
北辰区大张庄镇新科利民农机合作社总经理吕建立说:“现在作业有补贴了,机具又增加了补贴,我们合作社计划淘汰一部分小型的粉碎机具,购进四台大型粉碎机,能把咱们作业面积扩大一倍,增加到四万亩左右,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谈到奖励机制,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胡伟强调,市财政安排的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将拨付到区县财政,由各区县按照本区县小麦、水稻分布区域、种植面积,将市级下达的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和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村。资金下拨后,各区县指导乡镇、村组织调度机具,结合“三夏”“三秋”重点农时,开展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在上述作业过程中,市级督导组将对各区县承担的市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引导扶持资金落实任务进行监督巡查。巡查过程中,对于承担市级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任务的村,只要发现1个着火点,将建议取消全村市级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发放;对于承担市级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作业补贴任务的乡镇,只要发现3个以上(含3个)着火点,将建议取消全镇市级作业补贴引导资金发放。
为保证财政补助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秸秆燃料加工中心扶持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将采取“先建后补、分批下拨”的方式下达。即,有意向建设加工中心的企业首先向所在区县农委或受农委委托的农机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相关文件材料。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将企业申报项目的材料上报市农委、市财政局,并委托市农机办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与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扶持对象及补助额度。项目获批立项后,企业完成预期建设任务,且经验收符合建设要求的,先行下达全部补助资金的50%;被扶持企业投产一年后,经验收确实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再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专家观点
秸秆利用四大好处
据调查统计,2013年,天津市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6.6%。其中,小麦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9.5%,以粉碎还田为主;玉米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粉碎还田及饲料化利用为主;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40.1%,以打捆收集作造纸等工业原料为主;棉花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4.1%,以收集作燃料和发电为主。
在天津农村经济与区划研究所专家李瑾看来,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对本市农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有四方面意义:
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可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减少秸秆焚烧,防止因焚烧秸秆而引起大气污染,有利于保护环境。
有助于提高秸秆利用价值、发展循环经济。农作物秸秆是重要的生物质资源,用途十分广泛,既是煤、电、油、气等能源的替代品,也可以用作饲料、肥料、食用菌基料,还可以作为工业原料。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可以减少其他资源消耗,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有助于提高耕地地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秸秆还田具有增肥、改土、保墒等作用,能增加土壤有机质。研究表明,每亩耕地还田一定数量的秸秆,既可促进粮食增产,还可明显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耕地地力。
有助于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据有关部门测算,秸秆全量还田每亩可减少肥料投入20元以上,可增产粮食20公斤;秸秆制气,农户每年可节省用气支出200元至300元;通过企业收购秸秆,农户还可增加一些额外收入。
扩大利用面临瓶颈
市农机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胡伟分析说,总体来看,本市农作物秸秆多元化利用格局已经基本形成,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小麦、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程度不高,秋冬季节玉米、棉花秸秆大面积滞留田间形成较大焚烧隐患。新型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范围较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数量较少、规模偏小,秸秆资源化、商品化程度较低;二是扶持政策还不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及收集、储存、运输成本较高,制约农民、企业综合利用的积极性;三是农民主动意识不强。秸秆用之为宝、弃之为害的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四是秸秆禁烧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秸秆量大面广,要通过执法完全杜绝秸秆焚烧,需要很大的执法投入,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有一定的难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