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过渡期”在人一生心理社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埃里克森(E. Erik Homburger Erikson)提出了“心理社会的合法延缓期”的概念。青年人要学习和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要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实际的角色试验,要在社会互动中认识自己、比较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要使自我能够对于过去、现在的经验与未来的预期进行整合,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埃里克森认为,为了帮助青年个体建立自我同一性的过程,每个社会都应该为青年提供这样的时间避免其过早进入成人社会,埃里克森把这种社会为青年进入成年期生活而提供的准备期称为“心理社会的合法延缓期”(沈杰,1992)。
一方面是可以观测和测量的“终止学业和外出打工”事件,另一方面是潜移默化中逐渐完成“青年过渡期”,这是大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青少年时期共同经历的两个将要影响其一生的重要事件。
3.2 数据说明和处理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源于国家人口计生委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是国家人口计生委为把握流动人口总量、结构、分布和变动趋势,密切关注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而建立的调查项目,自2009年启动,至2011年已经持续到第三年。2011年7月份,国家人口计生委采取重点抽样和多阶段与规模成比例抽样相结合的方法,在31个省(区、市)针对16~59周岁的流动收集了12.8万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问卷(2011年)》,同时还专门收集了5.7万份《新生代流动人口调查问卷》②,其中19090人同时填答了两份问卷。
流动人口问卷和新生代流动人口问卷中都有本研究需要的调查问题,因此本文使用同时填答两份问卷的19090人的数据,进一步从中删除在关键变量(如首次外出时间、出生时间)上填答明显有误的26人和没有发生流动的12人,并去掉1980年以前出生或非农业户口的5006人;另外,因本文研究的是终止学业后外出务工的情况,所以再将外出后仍然在学的818人删掉,最后剩下1980年及以后出生新生代农民工13228人,这是本文进一步分析的数据集样本量。
3.3 概念界定
本文重点研究新生代农民工的外出年龄和留守经历,故结合调查数据的特点对这两个概念的界定和诠释如下:
(1)外出年龄
《新生代流动人口调查问卷》中有一个问题是“您第一次外出流动的时间”,根据被调查对象的出生年月和第一次外出年月,可以准确地推算他们外出务工时的年龄,即外出年龄③。
在本文的分析中,根据外出年龄将新生代农民工分为以下四组:(a)15岁以前外出;(b)15~17岁外出;(c)18~20岁外出;(d)20岁以后外出。这样的分组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新生代农民工的自然年龄和外出平均年龄的关联。从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平均年龄来看,16~20岁的农民工首次外出年龄集中在15~17岁,21~25岁农民工集中在18~20岁,26~31岁的农民工集中在20~23岁。
第二,外出年龄和教育经历的关联。15~17岁是高中学龄阶段,在这个年龄段外出的对象也就是高中学龄阶段终止学业并外出打工的那批人,这是本文要重点分析和比较的人群;15岁以前外出的对象与15~17岁外出的对象的相同之处在于学业终止和外出打工之间的时间间隙很短,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接受的教育更少;18~20岁外出的对象与15~17岁外出的对象形成对比,可能在结束教育以后在农村短暂生活或工作;20岁以后外出的对象则意味着在农村生活或者工作的期限更长。
(2)留守经历
界定调查对象是否有留守经历需根据两个特点:一是父母的流动经历,二是调查对象在儿童阶段是否在户籍地居住。在《新生代流动人口调查问卷》中,被调查者回答了两个问题,“您父母外出流动的务工经历”、“您小学、初中、高中的上学地点”。如果被调查者父亲或母亲外出流动,并在户籍地读小学、初中或高中,则界定其在外出流动以前有留守经历④。
3.4 研究假设
本研究以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代表研究对象当前的发展状况;同时构造了两个变量作为主要解释变量:留守经历、外出年龄。本文将通过以下三个角度来展开研究:留守经历对收入的影响、外出年龄对收入的影响、留守经历和外出年龄对收入的交互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以下三个假设:
假设1:新生代农民工的留守经历对其务工收入有影响
假设2:新生代农民工的外出年龄对其务工收入有影响
假设3:新生代农民工的留守经历和外出年龄的交互作用对务工收入有影响。
3.5 研究变量的选取和描述
农民工收入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学者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任远和陈春林(2010)的研究认为:教育程度、工作经验与对农民工收入成正相关关系,而且农民工收入越高,教育的贡献越大;周井娟(2008)认为:农民工所处的企业所在的行业和所有制性质对其收入有直接的影响;任锋和杜海峰(2011)的研究证明:职业阶层对收入的决定性影响;陈珍珍和游家兴(2009)证实:性别和年龄对收入也有显着性影响。可见,从农民工个人特征到其职业阶层和所在企业性质都对收入有影响,而且已经被众多学者关注。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留守经历和外出年龄对收入的影响却较少被提及和讨论。
4 总结
农村留守儿童进入高中学龄阶段以后在学比例急剧下降,高中延迟现象严重,而且相当比例的人还没有完成义务教育,高中学龄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终止学业情况堪忧。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人口乡城迁移流动频繁的背景下,高中学龄农村留守儿童学业终止后很快就外出打工,身份即刻从“农村留守儿童”转变为“新生代农民工”。完整的“青年过渡期”可以为未来发展做好准备,是人一生中的重要阶段。高中学龄阶段终止学业外出打工的农村留守儿童的青年过渡期在外出流动事件的影响下,没有经历足够的“心理社会的合法延缓期”,过早进入成人社会,很有可能对其未来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基于这个现象,本研究利用“2011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构造了实证分析模型分析其长期影响。通过构造以平均月收入的对数为因变量的6个线性回归模型,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留守经历、外出年龄等事件与当前的收入之间的关系提出的三个假设得到了验证。分析结果证明:(1)控制年龄、性别、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外出时间、单位和行业性质等条件下,留守经历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有明显的负面的影响;(2)外出年龄的影响显着,控制其他条件下,较早外出打工的农民工其当下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反之则较高;(3)留守经历与外出年龄对收入有明显交互影响,在低龄外出者中,留守经历的正效应表现明显,随着外出年龄增加影响程度减弱,在20岁以后外出者中留守效应甚至变为负数。
从新生代农民工的收入角度来理解,一方面15~17岁外出和18~20岁外出的两个同批人的收入并没有显着差异;另一方面越是早外出的同批人,留守经历和父母的流动背景越是能帮助其获得比没有留守经历的同批人更好的收入,这样的现实可以称之为“流动拉力”,这样的收入正效应对农村青少年及其家庭来说具有一定的诱惑性,这实际上强化了农村地区的大龄儿童、尤其是大龄留守儿童更早放弃学业外出打工。从正面来看,农村留守儿童如果想要在完成义务教育以后有更多的教育机会,除了要面对城乡教育机会差距的现实以外,还有一股潜在的强大力量的阻挠——“流动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