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生鲜乳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局文件精神,沈北新区以冬季畜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11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严格监管生鲜乳收购站自身条件建设,区动监局严格检查全区9家生鲜乳收购站,以乳品企业自建养殖场为标准,要求全区9家奶站具有与饲养规模相适应的挤奶厅、挤奶机及其生鲜乳储存设备,并保证所供应生鲜乳的质量。
二、严格审查登记程序。严格全区奶站备案程序,提供奶站基本情况介绍、生产、检验设备清单、企业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名单、场区布局图、主要管理制度以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奶畜健康证明、生鲜乳准运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严格奶站审查登记管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审查登记期满后仍继续生产的,区动监局要求各奶站在期满前一个月内,提出重新审查登记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重新审查登记,我局对已经达到要求的奶站每年进行年度登记备案,确保全区奶制品质量安全。



